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文華春 周普光)近期,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在“嚴懲涉農職務犯罪”專項行動中,立案偵查了貪污犯罪案件2件7人,全部作出了有罪判決,為國家輓回直接經濟損失600餘萬元。
  據瞭解,隨著中央對“三農”支持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化州市作為廣東省農業大市,各項惠農專項資金也呈逐年增多之勢,相關部門和基層鎮村幹部在農資補貼操作過程中有不當行為或侵占農民利益的貪腐行為,致使涉農案件居高不下,群眾反映強烈,出現了不容忽視的負面、消極影響。
  針對這一情況,化州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加大辦案力度,積極查處涉農職務犯罪,嚴厲查辦了一批在社會上有影響、群眾反映強烈、涉及廣大民生民利的案件。2013年,該院反貪局查辦了原化州市農業局局長黃某、副局長李某等利用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受賄102萬餘元的特大賄賂案。今年上半年,立案查辦了良光鎮東岸村委會5名幹部涉嫌貪污案,以梁某秀為首的5名村幹部,套取國家扶貧資金進行私分。  (原標題:5名村幹部 涉貪被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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